市民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需要配合做好哪些工作
导语 市民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需要配合做好哪些工作?本地宝告诉你。
问:市民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需要配合做好哪些工作?
答:(1)领卡并激活。2015年9月起,我市70周岁以下(1945年9月1日后出生),在本地养老的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或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将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金(持非邮储银行社保卡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年底前开始逐步过渡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
相关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或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须尽快申领社会保障卡并办好激活手续,以便切换到社会保障卡发放的养老金可按时到账。
(2)了解原养老待遇发放账户绑定了哪些代扣费项目。
为避免原养老金发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已绑定的代扣费项目未能按时扣费,离退休人员应提前考虑是否变更代扣缴账户。2015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原通过养老金账户缴扣电费、电话费、手机费、电视费的,持卡人可通过各银行网点、社会保障所等场所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机,办理上述缴扣账户切换为社会保障卡养老金账户缴费。
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逐月代扣缴医保费须通过个人养老金发放账户进行扣缴,因此,将对通过个人账户逐月代扣缴医保费的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同步自动切换通过社会保障卡(即新的养老金发放账户)按月自动扣费。养老金发放账户和逐月代扣缴医保账户将由系统批量完成切换,相关参保人无需申请,可于9月底查看到账和扣费情况是否正常。
参保人须注意养老金切换到社会保障卡发放后首两个月是否能正常扣费,若不能正常扣费,须到相应的收费部门重新办理代扣手续;同时留意养老金的到账情况,避免余额不足,影响扣费。原养老金发放账户其它的扣费项目变更扣费账号,请参保人自行到相关单位办理。
(3)对于养老待遇发放切换前已办理社保卡但临时遗失或损坏,来不及补办的离退休人员,可以到所属的社保局填写《延期保留原账户发放养老金申请书》,保留养老待遇通过原账户发放三个月,待社保卡补办成功并激活后,再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