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公积金提取材料(建造自住住房)

导语 台山用公积金提取用于建造自住住房的申请材料有哪些呢?台山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2)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3)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4)身份证

  (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6)住房公积金存折

  (7)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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