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待遇资格申请

导语 办理依据:1、《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台山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对象:

  无法定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有权申请五保供养:

  1、持有都斛镇户籍常住户口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2、无法定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人,但是义务人无3、负担能力的;

  4、无劳动能力的;

  5、无生活来源的。

  提交材料:

  1、《台山市申请五保户登记表》

  2、《五保供养协议书》

  3、关于讨论五保户申请的《民主议事签名表》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家庭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6、残疾人申请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7、申请人1寸彩色近照2张

  8、农村信用社活期结算户存折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自愿向村(居)委会提出五保供养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7日村民无异议后,如实填写《台山市五保户登记表》,签订《五保供养协议书》。

  2、受理和审核:村(居)委会向镇公共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交审批表及有关材料,民政专干受理申请,并对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将有关材料退回村(居)委会,并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在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台山市民政局审批。

  3、审批:台山市民政局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审批手续,颁发《五保供养证》。供养金由镇政府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网上办理流程: 一、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网(http://wsbs.cnts.gov.cn)

  二、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三、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四、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并领证

  办事窗口:

  台山市深井镇公共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

  地址:深井镇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766307

  交通指引: 在台山汽车总站乘坐台城-深井公车,在深井车站下车,乘搭镇内交通工具可直达台山市深井镇公共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承诺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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